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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人曾經因為麻煩

而被手機電信業者坑了兩年的月租費

 

起因是手機推銷類似門號給家人

家人不擅言詞,從原先的拒絕

到後來被贈品說服,想說把贈品當作子女的禮物

於是就答應了業者,想不到這一下子就是兩年

(贈品只是個夜市品質的手表)

 

人,真的很容易因為贈品而受到誘惑

既使那個贈品只是微不足道,因而損失龐大的本金

後來手機就必須強制使用月租300元,持續24個月

 

故事結束了嗎?當然還沒

隔了半年,家人想要把這門號NP到別家ISP

可是業者不曉得故意還是如何,竟然聽成「新辦」門號,且綁約兩年

這下可好了,本來兩隻手機門號,變成了三隻

加上家人又並非積極個性,於是拖延了幾個禮拜,業者也視為同意,並開始扣款

當家人察覺不對時,已經過了數個月,於是撥打0800申訴

電信ISP也認為是經銷商的問題,於是經銷商同意支付每月300元月租持續12個月

而家人也同意了....

但是....到了第二年,該門號的月租費300元須由家人自行繳納12個月

而且違約金是"7200元"

 

看到這邊,想必大家發現很多端倪了

1.業者說服不了消費者新辦門號,便會說之以情,以贈送子女親戚朋友贈品禮物為由,引誘申辦新門號

2.業者既使認賠1年的月費,仍然在第2年可以賺回本,畢竟該門號是「額外多餘」的,並非本身就使用的門號

3.業者吃定南部人們不習慣處理複雜事務,造成時間一拖再拖,讓消費者權益受損,甚至拖過七日鑑賞期無法退貨

4.大家都知道朝三暮四的故事,但是換成手機費率時,大家就會忘記自己是那隻猴子

5.現在家人共有三隻門號,全是300元月租,合計可打900元但是家人實際只撥打300~400的額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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